2018年9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已經發布關于公示《內蒙古自治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19年,全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2021年達到70%。熱網系統失水率、綜合熱損失明顯降低。新增用戶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熱設備,大力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因地制宜使用供暖熱源,加快推進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有序發展天然氣供暖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積極發展電供暖,繼續做好工業余熱回收供暖。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公示《內蒙古自治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上的重要指示,進一步提高我區冬季清潔取暖水平,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委會同自治區環保廳、住建廳等相關部門編制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規程>的通知》(內政法發[2017]86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現予以公示。
各有關單位如對方案內容有異議,請于2018年9月26日前,向我委能源局電力處反饋意見。公示期內不反饋視為無意見。公示期滿,我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正式印發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