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落實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的第一年,各省市紛紛出臺清潔供暖規劃,小編整理分析了華北地區13個省市“煤改電”補貼規劃及電價政策。以下為詳情:
北京市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2018北京市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顯示,2018年10月31日前,北京市完成450個農村地區村莊住戶“煤改清潔能源”任務,基本實現全市平原地區村莊住戶“無煤化”。

進度安排:
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潔能源”所需電力、燃氣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戶內線路改造和清潔能源取暖設備安裝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潔能源取暖設備調試,以及優質燃煤配送和節能高效爐具安裝工作。
“煤改電”支持政策:
實施“煤改電”項目的,可選擇使用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加熱水儲能、太陽能加電輔、蓄能式電暖器等清潔能源取暖設備,改造方式可以選擇單戶改造或集中改造。對使用空氣源熱泵、非整村安裝地源熱泵取暖的,市財政按照采暖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供熱信息網了解到對使用其他清潔能源取暖設備的,市財政按照設備采購價格的1/3進行補貼,市財政對各類清潔能源取暖設備的補貼限額為每戶最高1.2萬元。
電價政策:
住戶在取暖季期間,當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電價,同時市、區兩級財政再各補貼0.1元/度,補貼用電限額為每個取暖季每戶1萬度。
天津市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顯示,天津市要實施居民煤改清潔能源取暖121.3萬戶(不含山區約3萬戶),其中城市地區12.9萬戶(含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4.3萬戶),農村地區108.4萬戶。“煤改電”共計54.3萬戶,占總任務量的44.8%。其中,城市地區3.7萬戶,農村地區50.6萬戶。

“煤改電”支持政策:
安裝蓄能式電暖器:中心城區、環城四區城市部分,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安裝,按現行政策,市級投入600元/臺,區級投入600元/臺,居民承擔600元/臺;其他地區,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安裝,按照實際費用,區級最高投入4400元/戶,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
安裝空氣源熱泵:戶內取暖設施(含空氣源熱泵、戶線改造、散熱器等)購置安裝,按照實際費用,區級最高投入25000元/戶,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
安裝直熱式電暖器: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和配送,市級投入600元/臺,區級投入600元/臺,居民承擔600元/臺;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對優撫對象、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由市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救助。
電價政策:
采暖期不再執行階梯電價,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享受每日21時至次日6時0.3元/千瓦時的低谷電價,每戶最高補貼電量8000千瓦時,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補貼期限暫定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3月止。
河北省
根據《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顯示,河北省要加快推進電代煤,結合電力保障和電網基礎條件,擬安排河北南網石家莊市7.36萬戶、保定市2.86萬戶、邯鄲市5.34萬戶、邢臺市8.09萬戶、滄州市1.42萬戶、衡水市1.18萬戶、雄安0.5萬戶、辛集0.6萬戶;冀北電網張家口0.75萬戶、承德0.12萬戶、唐山3.65萬戶、廊坊0.01萬戶。
山西省
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太原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顯示,10月底前,全市20噸以下燃煤鍋爐要實現清零,完成“三縣一市”平川地區清潔供暖改造10萬戶以上、城南熱源廠3臺270蒸噸燃煤采暖鍋爐清潔能源替代,推進城西熱源廠4臺640蒸噸燃煤采暖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年減少燃煤量83.4萬噸。
“煤改電”支持政策:
采用空氣源熱泵供暖的居民,設備購置費用由市縣兩級財政補貼94%,補貼最高不超過每戶2.74萬元;采用高效電鍋爐、蓄熱式電暖氣和熱庫供暖的居民,設備購置費用由市縣兩級財政補貼89%,補貼最高不超過每戶1.44萬元。
電價政策:
每個采暖期,市、縣兩級財政對完成“煤改電”的農戶不分峰谷每度電補貼0.2元,最高不超過2400元。
最高補貼電量1.2萬千瓦時,超出部分由用戶自行承擔。電價補貼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煤改電”用戶采暖期用電不執行階梯電價。補貼總投資的30%(2萬元/戶),電網公司負責總投資的70%(2萬元/戶)。
居民“煤改電”用電取暖設備費用,市、縣兩級政府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2.4萬元,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
根據內蒙古發改委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蒙西地區清潔供暖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顯示,要對電采暖用戶實行單獨的電價政策。電采暖用電實行分表計量,單獨計價。
電采暖電價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峰時段10個小時(8:00—18:00),谷時段14個小時(18:00—次日8:00)。分散式的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峰時段用電價格在居民階梯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3元,谷時段用電價格在居民階梯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13元。
蓄熱式電鍋爐、地源熱泵等集中式電采暖用戶,峰時段用電價格在現行實際對應用電分類及電價水平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3元,谷時段用電價格在現行實際對應用電分類及電價水平基礎每千瓦時降低0.13元。
自2018-2019年供熱期起在蒙西地區執行,試行期為一年。